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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71F/2022-0019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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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河长办 |
名 称: | 银川市召开2022年总河长会议 加大河湖治理力度 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
9月1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市长、总河长赵旭辉主持召开银川市2022年总河长会议。各县(市)区总河长、相关市级河长、河长制各联席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会。
会议书面传达了自治区第6次总河长会议精神及自治区总河长第3号令等文件,市河长办对2021年银川市河湖长制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汇报了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各级河湖长、责任部门履职尽责、联动协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河湖水质不稳定、城市内涝等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近期自治区生态环保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个别老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亟需整改。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责任单位一是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加强水源地和河湖保护管理,推进再生水确权交易试点,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和现代化生态灌区,坚决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二是要着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质量。不折不扣整改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的各类问题,持续抓好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极端天气溢流污水入沟的程序和后续处理、河湖“四乱”整治、人工湿地运行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三是要精准谋划水生态修复项目。聚焦先行区建设,大力争取黄河流域、水污染专项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等,进一步加大河湖水生态修复项目、美丽河湖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水污染防治等项目申报。四是要切实扛起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市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承担起河湖保护管理、污染治理责任。各级河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部门联动、上下合力、齐抓共管,推动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共治、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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