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银川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kjmqz120.com 2019-03-27 

        本报告由银川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kjmqz120.com/)和银川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hkjmqz120.com/)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银川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邮编:750011 ;联系电话:0951—6889181;传真:0951—6889155;电子邮箱ycstjj2017@163.com)。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银川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在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落实银川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质量求实效,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诉求权和监督权得以维护。

        银川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副局长督促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进管理、决策、执行、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共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银川市统计局制定了《银川市统计局落实<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细化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抓实、抓细,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每个科室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指南、概况信息、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热点问题、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应急管理、规划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内容由法建办负责公开统计分析、统计信息议案提案由相关科室负责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派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熟悉《条例》和《办法》的具体内容,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程序,了解组织实施的方法步骤,科学界定信息,清理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条目。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及时更新完善领导分工、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认真编制《银川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大信息服务能力,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银川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数据,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11条,利用银川统计信息网内设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统计公报、统计知识、数据发布等专栏及时公开发布信息276条。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各类载体的作用,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银川统计微博共发布信息62条、回复信息5条。面对群众咨询、查询统计信息,始终坚持“首问负责制”“即时办结制”在《银川日报》《银川晚报》上及时公布社会经济发展数据。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月度、季度完成了各专业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任务,大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银川统计局网公开各类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共计62条,其中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等统计信息50条、月度数据12条通过银川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公开财务预算、决算信息2条,不断加大财务资金使用情况透明度。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在银川公共、银川生活、银川文体频道每天3至5次播出《统计法》以及经济普查的相关内容,在银川晚报、银川日报、华兴时报、宁夏画报等报刊上宣传解读经济普查14期,统筹利用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户外广告屏等平台宣传解读经济普查。通过不懈的宣传解读,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积极的配合支持统计工作,努力形成全民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受理“市长信箱”群众诉求问题8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和答复,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更好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存档等各环节办理流程。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4件。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予以答复;当面申请1件,已提供相关信息。

        七、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根据统计工作的服务职能,不断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利用统计信息网、微博、新闻媒体、出版刊物等形式,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积极宣传统计工作,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加强技术保障,确保公开平台良好运行。加强网站和微博维护和安全管理,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不断加大网站内容检查、更新力度,定期对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及时对网站错别字、错误链接及网站内容敏感信息检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八、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严格执行《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处室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银川市统计局财务公开制度》《银川市统计局官方微博管理制度》《银川市统计局信息内、外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银川市统计局保密工作规定》《银川市统计局保密工作制度》《银川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严格执行议事协调机制,配齐配强工作机构和人员,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决策时公开制度,对事关统计发展、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都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专题会,反复酝酿,研究商议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多项,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九、2018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银川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数据在公布的时间上还不够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再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难以完全的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公开的个别政府信息格式不规范,如字体、落款、行距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排版;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十、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  

        (一)强化学习,适应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组织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学习区市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充分认识和适应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二)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促进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统筹发挥各类载体功能,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统筹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局网站、微博、电视、报刊等载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更加规范化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程序及时答复相关内容,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四)结合部门职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实、丰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了解统计监测、调查的重要性、复杂性、法定性,以期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计划举办统计局“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3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7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