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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0/2021-00103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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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市卫健委 |
名 称: | 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委属各单位,委机关有关科室:
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将于8月19日—22日在银川市举办,为确保科学精准、稳妥有序落实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我委制定了《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
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银川市及中阿博览会跨境电商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务实高效推进中阿博览会银川市及中阿博览会跨境电商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成立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工作机构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或者分工调整的,由相应岗位继任者继续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组 长:
马晓飞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党工委书记
章玉明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
赵向华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汤齐生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时新花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
魏述军 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周 伟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副院长
陈中伟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副院长
孙向平 自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何丽娟 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
陆敬儒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马瑞霞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赵 军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戴凤琴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王 军 银川市中医医院院长
顾 洁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建华 银川市口腔医院院长
田纪安 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
赵梅萍 银川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彦海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季 楠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应急与疾控科科长
刘芸莉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医政与中医药科科长
李文刚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科长
赵春梅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对外交流科科长
庞文兵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汪生平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富琴 西夏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淑娟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杜 钧 贺兰县政府副县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
马少华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 虹 银川市健教所副所长
张淑兰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应急与疾控科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中阿博览会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任务。具体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对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信息收集并向执委会报送信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与疾控科,由汤齐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和实施,与执委会沟通并做好中阿博览会的整体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3个专业工作组
1.医疗救治组
组 长:赵向华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芸莉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医政与中医药科科长
成 员:魏述军 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周 伟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副院长
陈中伟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副
院长
孙向平 自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何丽娟 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
陆敬儒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马瑞霞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赵 军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戴凤琴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王 军 银川市中医医院院长
顾 洁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建华 银川市口腔医院院长
田纪安 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
季 楠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应急与疾控科科长
马 宁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医政与中医药科副科
长
工作职责:协调、落实医疗救治保障人员、任务、措施和责任;按照活动日程安排,对重要活动现场设立临时急救点,承担院前急救和伤病员转送任务;成员单位选派政治素质高且业务精湛的医疗人员承担医疗保健任务,加强值班应急值守,做好人员、设备、药械和伤病员接诊、急救绿色通道、床位预留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医疗救治工作需要。
(1)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做好活动期间医疗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
(2)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负责选派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1名、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护士1名,做好各接待宾馆、会场及展馆的驻点医疗保障、定点救治工作(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选派的医务人员要求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急救经验丰富,同时要求配备急救箱,且急救药品、急救设备齐全。
(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中阿博览会期间突发事件重症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制定院内救治工作方案,做好本医院的药械自查和完善、补充,做好伤病员转运的接诊、急救绿色通道开通、床位预留、组建院内专家救治组等各项准备工作。开展针对性动员、培训和演练。
(4)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及各急救分站:安排救护车做好接待宾馆、会场、展馆等重点区域现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调度、协调急救分站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建立救治绿色通道;派救护车处置现场出现的突发疾病、紧急情况;紧急转运伤病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5)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为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制订诊疗方案,做好药品器械、技术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预留床位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2.卫生监督组
组 长:汤齐生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赵梅萍 银川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文刚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科长
成 员:刘学军 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武振军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小军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科
员
李 雪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法规与综合监督
科科员
马 波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柳彩云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华 琴 西夏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谢灵冬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宋志学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晓东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承担接待任务宾馆的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客房及会议室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设施是否齐全、消毒制度是否落实、二次供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全市餐饮具消毒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做好活动场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场技术指导。
(1)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对接待宾馆、会场及展馆的集中供水、二次供水进行卫生监督,开展现场快速检测,防范水污染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监督检查接待宾馆二次供水卫生情况,对集中供水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对接待宾馆客房、会场及展馆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卫生监督检查,落实接待宾馆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工作,检查客房化妆品(洗发液、沐浴露等)卫生状况,对接待宾馆室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综合督导检查。负责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落实情况的综合督导检查。
3.疾病预防控制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
组 长:汤齐生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季 楠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应急与疾控科科长王彦海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
赵春梅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对外交流科科长
熊文涓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
科长
刘学军 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武振军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杨 虹 银川市健教所副所长
张淑兰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应急与疾控科科员
马 波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柳彩云 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华 琴 西夏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谢灵冬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宋志学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晓东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中阿博览会会议场地、接待宾馆及展馆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主办方做好流行病学史筛查和自我健康监测;负责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核酸检测工作;负责指导会议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负责会议活动现场测温、健康评估工作和个人防护指导;承担活动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传染病疫情监测、研判、报告和应急处置。
(1)按照工作预案和方案在活动期间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
(2)由市疾控中心及辖区疾控中心安排专门人员在会议、活动、展览筹备阶段积极与主办单位对接,指导活动主办单位开展健康申报和流行病学史筛查。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均须在会前依法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正常并取得健康码绿码者方可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活动举办单位对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工作人员和会议服务人员进行会前14天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排查,填写《流行病学史筛查表》,参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接触史者、有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物品接触史者,以及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者不得参会。并指导活动主办方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自我健康监测,体温≥37.3℃或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等症状且无明确诊断者不得参加会议活动。
(3)开展会议活动场所疫情防控。由市疾控中心牵头,组织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成立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技术巡回指导专班,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指导会场、展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规范预防性消毒措施、充实防疫物资储备、合理布置测温通道及临时留观室等重点疫情防控环节,并配合责任主体单位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具体承担测温、清洁、消毒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做到科学防控。
(4)公共卫生人员驻点指导。由金凤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安排公共卫生专家,对重要论坛、峰会举办会场进行驻点公共卫生保障,其他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给予必要的公卫力量支援。具体会场名单见附件2。
(5)疫苗接种。区内参加中阿博览会的工作人员、服务人员需在8月10日之前完成两针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未接种人员限制参与此次中阿博览会。活动举办单位及牵头单位要做好人员疫苗接种排查,组织未种或未接种全两剂次的人员到接种点及时进行疫苗接种。
(6)开展核酸检测。银川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直属参加会议代表、工作人员、服务人员进行会议活动前72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属地相关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银川市口腔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各抽调三组(每组2人)核酸采样人员待命,在悦海宾馆等主要会场设置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会议活动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由辖区卫生健康局安排负责送样,市疾控中心负责实验室检测。
(7)病媒生物监测。活动期间,市疾控中心组织做好接待场馆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及时通报辖区爱卫办,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8)培训与宣传。市疾控中心提前做好培训准备,配合活动举办单位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具体承担测温、清洁、消毒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做到科学防控。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对外交流科与执委会对口单位进行对接,做好活动举办期间卫生科普、疫情防疫及医疗保健知识的宣传和相关采访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阿博览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本次活动的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
(二)各单位要选派技术精湛、身体健康、热心服务的专业人员执行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任务。要严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提前与相关单位联系人对接确定具体时间,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坚守岗位,服从指挥和调遣,认真完成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任务。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在岗值班, 并保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要沉着应对,及时报告。
(四)切实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参加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的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应急与疾控科报告。
(五)请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各任务医院、紧急救援中心于8月6日10时前报送保障人员名单。同时,请上述单位填写保障人员证件申领表(附件3)和车辆证件申领表(附件4),同时提供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5),以便制作实名工作证(类型均为:工作证A,司机也需要办理)。目前,组委会尚未确定具体酒店驻点保障起止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