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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11640100317765618R/2022-0018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2-06-24
        责任部门: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27
        名 称: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59号)要求,现将《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围绕以政务公开促法治、促服务、促规范、强化支撑保障,助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维护政令统一,推动政策落实不偏不倚、准确到位,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涉及市场行为的信息公开。按照《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公开规定,依法公开和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要求,通过银川市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管平台、企业投诉“直通车”线上抽查、线下实地督导检查和投诉热线反馈等方式归集排查典型案例,多方式、多渠道集中曝光违规变相许可行为,真正实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

        (三)加强涉及政务服务的信息公开。宣传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四)加强涉及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优化调整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精度和格式要求,定期对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打造“阳光财政”。

        (五)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特别是在重大行政决策批准和实施领域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

        二、以公开促法治

        (六)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根据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由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于每年11月底前,对本机关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和本机关自行制发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需清理的文件由牵头制定科室将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协商结果形成具体材料,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七)抓好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制度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机构职能”栏目公布各科室办公电话并写明工作时间,及时动态管理、更新调整,全面展现政府机构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办公室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统一社会365bet足球盘口_365手机体育app_beat365网页登录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他附件等)及受理机关出具的登记回执、答复文书等,要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

        三、以公开促服务

        (九)抓好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各科室负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着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特别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综合选用视频动漫、场景演示、语音解读等可视、可读、可听的多元化解读形式,配以案例、数据,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做到图文解读占比不低于80%,年内所有解读材料最迟在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分段、多次、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提高政策传播力、适用度和到达率。

        (十)抓好政策咨询服务。采取线下与线上、人工客服与智能客服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线下由银川市民大厅设立的“银川市政策咨询导引综合服务站”,统一挂牌标注“政务公开”标识,并向“政务公开专区”指引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线上由“银川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专号(3号线)负责市民大厅各单位及窗口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办件材料的咨询服务及掌办、网办、终端办的申报指引及解答。同时,运用好市民大厅电子屏宣传阵地上传政策图解视频,利用新闻媒体、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站)、市民大厅微博、银川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转发转载、精准推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做好分众化传播。持续推动银川市“政企通”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涉企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申报、政策反馈等功能,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

        (十一)规范开展政府公报。将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于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选登。

        (十二)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结合区域特色、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发放本机关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公示结果。同时,借助政府开放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折页、咨询讲解,特别是利用不同空间借位、错位对政务公开宣传标语进行展摆展示,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谈公开”等推广活动,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四、以公开促规范

        (十三)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宁政公开办发〔2020〕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宁政公开办发〔2020〕23号)和《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7号)等系列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要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2〕6号)“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

        (十四)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要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对内容里含有居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或卡号、出生日期、财产状况、私家车牌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采用删除、去标识化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处理,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十五)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要确保在市级政府门户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等方式代替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全面落实《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

        五、强化支撑保障

        (十六)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积极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十七)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提升“银川市人民政府网”“宁夏政府网”稿件采用数量。向社会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要报送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十八)各科室要根据《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的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5日前将要点落实进展情况报办公室。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各科室信息考核工作。

        附件:2022年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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