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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65618R/2022-0018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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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2 |
名 称: |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优化预包装食品备案方式的通知 |
各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切实提升审批效率,降低食品经营企业办事成本,营造有利于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外部环境,决定进一步简化优化预包装食品备案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范围
银川市范围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市场主体。
二、优化方式
1.将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市场主体纳入“多证合一”管理范畴,凡申请营业执照时已勾选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范围的[经营范围中包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视同于已经完成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不再单独填写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2.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以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365bet足球盘口_365手机体育app_beat365网页登录代码为唯一识别码,不再另行生成备案编号;
3.已经完成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经营商户因经营需要增加散装食品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三、工作要求
1.食品销售是第三产业的重要门类之一,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预包装食品备案简化优化的工作要求,切实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减少企业办事负担,激发经济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各县(市)区审批局要进一步强化与辖区监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审管有效衔接,改革政策有效落地。对办事群众存在质疑的,要主动做好政策释义,消除群众疑惑。
3.各县(市)区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审批局反馈。同时要依托辖区政务服务大厅、“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加大改革措施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4.对上线网络销售平台的商户,凡平台管理方对改革有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与平台沟通,强化网络销售平台的政策获知,为经营者入网开展销售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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