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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8-4768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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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7-3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8-07-31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银川市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杨有贤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李永宁 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马晓兰 市编办主任
何建勃 市发改委主任
章 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买锐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务用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2.组织贯彻实施有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章;
3.组织制定有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审核并批准向自治区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申请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标准等相关事宜;
5.研究决定市属各党政机关车辆购置、调剂各单位车辆编制等相关事宜;
6.监督检查公务用车编制执行情况;
7.查处或提请纪委监委查处有关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章的行为;
8.履行银川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
1.研究制定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有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3.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向自治区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车辆编制。汇总本级党政机关提出的公务用车编制申请报告,提出编制调整方案;
4.负责审核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更新配备、购置经费、管理使用、车辆调拨、注册登记等工作,指导本级党政机关做好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与反馈工作;
6.负责本级公务用车预决算的编报汇审和上报工作;
7.负责银川市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例会的会务工作;
8.落实银川市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9.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银川市小汽车定编管理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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