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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640100010086178P/2022-000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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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成文日期: | 2021-03-0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关于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综〔2021〕10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银川市政府研究室开展2021年“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定制如下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召开“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动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动员会议。学习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银川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史学习暨爱有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银川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汇报》、《银川市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全体人员围绕警示教育材料交流发言。
2.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组织部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中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制作的《护航脱贫攻坚》《染黑的权力》《国资“蛀虫”沉浮录(片名暂定)》(选择其中1部),深入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银川市纪委监委制作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打伞破网”》《斩断贪腐“黑手”护航脱贫攻坚》《大德不明铸大错》等系列警示教育片(选择其中1部),用身边的反面教材教育干部职工,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以案肃纪的目的。
3.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或宁夏工委纪念馆暨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以身临其境的方式,接受警示教育,做到自我反省,自我审查,及时发现不足。
4.举办一次廉政主题党日。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到银川监狱、银川女子监狱等监管场所,通过参观监舍、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廉政主题教育。
5.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
三、有关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各项活动。同时,要注意警示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杜绝走形式,防止娱乐化、庸俗化。
2.要把警示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案例教育与党纪法规教育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把案例教育与党纪法规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要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广泛宣传报道政研室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期间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小结。
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1年3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