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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4/2018-91291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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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
名 称: | 关于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4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
九三学社银川市委会:
贵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扶贫办协办,该提案由扶贫办协办,市扶贫办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具体办理。积极与市残联、市民政局对接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协助配合调研、充分交流意见和建议,现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提案回复如下:
一、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制定《银川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送审稿),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提高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能力。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逐一落实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困境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产业项目,帮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展生产脱贫。
二、开展农村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工作。制定《银川市农村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基金设立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开展农村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工作,由政府出资,利用第三方项目扶贫机制设立银川市农村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基金。其中:一级重度残疾人为一类救助对象,二级重度残疾人为二类救助对象,按照《银川市农村深度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基金设立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制定标准每月给予补助。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6888844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