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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640100-114/2020-00057 发布日期:2020-01-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印发《2020年银川市住建领域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银川市住建领域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物业主管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监理、施工、物业企业:

        根据《银川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银安办发〔2019〕132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银川市住建领域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银川市住建领域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暨专项督查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市安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做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物业服务区域等消防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老大难”问题,持续做好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住建领域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以来全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住建领域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等要求,坚决整治建筑领域占用、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违法行为,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化解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有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治理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推动,督导检查等工作。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局建筑管理科)具体负责传达部署、调度指挥、协调推进、收集上报信息等有关工作。各县(市)区住建、物业主管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苏银产业园质监站,局属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治理行动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

        四、治理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集中发布通告。2020年1月7日前,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在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显着位置张贴通告,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版式规格为2开白纸,字体和字号应当庄重、醒目,落款为“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不盖印章。同时要将通告内容和要求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二)集中划线管理。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2020年1月15日前,要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标志线的设置要求为: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附件),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示例见附件),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三)集中组织清理。2020年1月15日前,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个人)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集中检查工作。2020年1月20日前,我局将组织检查人员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对各建筑工地、物业服务区域消防通道设置,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车辆停放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要求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现场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扣除365bet足球盘口_365手机体育app_beat365网页登录计分。对产权人、使用人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向居民群众讲解有关政策,拒不改正的,拨打96119及时进行举报。

        五、职责分工

        (一)建设工程方面

        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距离;在建建筑物挂设的密目安全网是否符合要求;节能保温工程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保管和施工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责任单位:局建筑行业管理科、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二) 消防验收方面

        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中,要将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的重点内容,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要求。针对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坚决不予办理验收。

        责任单位:局建筑行业管理科、市质量监督站

        (三)物业管理方面

        指导、督促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及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商业建筑及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划分,严禁违规设置墩柱、牌坊、门洞、广告牌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保发生火灾等事故时消防车能够正常通行。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向服务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业主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责任单位:局物业管理科、市物业服务中心

        (四)机关办公楼方面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开展办公场所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针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影响灭火救援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强化单位自主管理,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干部职工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市住建局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建立和健全本单位领导组织,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工作,真正开辟出重点场所和居民小区消防救援的“生命通道”。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治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对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消防和公安部门移交线索。我局将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严厉问责;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行业领域,约谈主要负责人。凡是发生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请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扎实有序地开展建筑领域打通“生命通道”各项工作。请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在集中治理期间,定期收集汇总各相关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自2020年1月起,每周五上午10点前报送每周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局建筑管理科,联系电话:6899923,邮箱:ycszjjzlaqk@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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