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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kjmqz120.com 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和《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透明为重点,满足群需,高效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微博“银川住建”、微信公众号“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渠道宣传住建政策及住建动态,方便社会群众更加了解住建,把握政策导向,知悉住建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受理176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其中通过依申请平台申请165件,当面提出申请5件,邮寄申请6件。17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受理174件,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依照要求,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流程、规定、时限等向申请人及时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发布、转载信息从严审核,确保不会发生政治表述错误,不引发舆情。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网站平台建设,调整信息公开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时提升法制化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94条。增加公开渠道。开通政民互动平台、12345市政府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和诉求。2022年共受理各类投诉11204件,其中12345市政府热线10057件,银川住建政务微博372件,银川市数字化城管平台66件,宁夏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709件。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设立专人专岗,规范对政务新媒体内容的发布工作,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媒体加大住建系统正能量宣传,正向引导舆论。

        (五)监督保障。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广泛收集民意,抓住舆情核心点正向处理回复。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 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4

        2

        0

        0

        0

        0

        1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

        2

        0

        0

        0

        0

        6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7

        0

        0

        0

        0

        0

        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9

        1

        0

        0

        0

        0

        2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10

        0

        0

        0

        0

        0

        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78

        3

        0

        0

        0

        0

        1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务公开意识显着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较上年有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需要进一步完善充实;二是政务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流程需要继续加强监管。三是依申请公开公开内容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2023年,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细化责任落实,遵守信息公开纪律,在新的一年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多渠道收到的网民留言、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分门别类进行转办、分办,由各责任科室负责解释、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等社会热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联系沟通,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同时,进一步促进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证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按照《市住建局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务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规范新媒体账号开通及信息变更流程,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平台内容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加强内容监管,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发布权威准确信息,回应解决网名关切诉求。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严控违规使用非规范稿源内容等违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日常检查工作,强化基层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主学习意识,提升理论及业务水平,同时考虑部门实际,在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创新,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新时代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各项工作机制,提高法制化意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党政机关决策、执行、服务和监督全过程,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话语权、主动权。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仔细听取公众代表民意,收集可行性建议,整理完善结果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同时听取群众意见,探索更多创新途径开展住建活动,让更多群众参与到住建工作中来,认可并支持住建工作。

        2.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hkjmqz120.com 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99861(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6899985(请注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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