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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300/2018-66172 | 发布日期: | 2018-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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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名 称: |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银高发〔2018〕66号 签发人:赵灵平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今年以来,园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态势,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管控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及国庆节期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灵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8]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7月中旬开始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安全生产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周年大庆、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督查检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园区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消防安全、粉尘防爆、职业卫生健康、电气火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重点工作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企业要结合自治区60周年大庆、国庆节安全稳定工作总要求,紧扣“安全生产月”确定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聚焦事故预防、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利用微信、电子屏、展板、墙报、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强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企业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粉尘防爆、职业卫生健康、有限空间、电气火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排查隐患,全力整改隐患,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三)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新区将联合相关执法单位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电器火灾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活动,切实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纠正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缺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切实形成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
(四)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各企业要提高认识、严密防范、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对灾害性天气进行信息预警和风险提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职工避险逃生技能。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配,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全力抓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期间相关安全生产作业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高温天气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特别是室外登高作业时间。
四、时间安排
2018年7月中旬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前)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环节、每个岗位进行安全风险点和隐患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隐患整改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管委会备案。
(二)强化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管委会将制定检查表和路线图,按照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企业对标对表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
1.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联合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电、吊销执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2.加大隐患警示曝光力度。联合检查组将采取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措施,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复查,巩固提高阶段。(10月底前)管委会将组成复查组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督查复查,对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同时,邀请专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暗查抽查,对认识不到位、专项行动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进行严处重罚,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要将专项整治触角真正深入到车间和班组,坚决防止实际行动“悬定”以及“最后一公里”没到的问题。
2.明确责任。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责任落实。强化企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值守。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4.巩固成果。各企业要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巩固整治行动成果,并于10月20日前将本企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联系人:张学贵,联系电话;4038996,邮箱 nxlwzhxg2512@163.com。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安委办、综治办、公安局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