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宁夏舜昌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30000锭亚麻湿纺、4500万米纺织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电话:0951-8633449
通讯地址: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0000锭亚麻湿纺、4500万米纺织面料印染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纺织产业区块 | 宁夏舜昌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信利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银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纺织产业园宁夏舜昌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车间内,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8°4'13.43"、东经106°19'54.13"。总占地面积225632m2,在原有生产车间和原有设备基础上增加一条3万锭亚麻湿纺生产线,两条纺织面料印染生产线(本项目不使用含重金属的染料进行生产),并新增织布机100台。亚麻纱生产能力由3900t/a提高到9900t/a,亚麻坯布生产能力由550万米/a提高到1750万米/a、印染布生产能力由450万米/a提高到4950万米/a。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环保投资3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 | 1.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定型废气需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 烧毛机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特排标准。 项目在亚麻纺纱车间、织布车间内需设置除尘系统,粉尘需经引风机通过除尘管道引入附房内的蜂窝式除尘机组(2套),净化后的废气由滤袋缝隙排出,落在车间内定期清扫,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 2.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粗纱煮漂废水、染整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区灵武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出水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里间接排放标准后,再排入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源头控制、基础减震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需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短麻联梳、精梳产生的落麻,纺纱、织布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纺织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染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