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拟对中再资源(宁夏)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产业延伸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电话:0951-8633449
通讯地址: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再资源(宁夏)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产业延伸建设项目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A区 | 中再资源(宁夏)有限公司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A区,项目升级改造现有报废机动车拆解线,将现有年拆解20000辆报废燃油机动车生产能力改为年拆解15000辆燃油机动车,5000辆新能源机动车,拆解机动车总规模不变;改造400m2报废新能源车预处理区、新增1100m2报废新能源车贮存区等;新建288m2发动机与发电机精细化拆解车间;新建288m2塑料破碎车间、新建96m2动力蓄电池库房,增加火焰切割和等离子切割工序;废钢加工线只增加火焰切割和等离子切割工序,不改变年处理废钢40万吨的现有规模。项目总投资10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8.24%。 |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报废机动车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切割,3个切割操作区上方各设置1套集气罩,切割废气需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1套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制要求;废钢加工线6套切割机产生的切割烟尘经6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各设置1套集气装置,塑料破碎粉尘需经收集后分别送入1套吸尘器设备进行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机动车拆解的预处理工序使用集中抽油装置,抽液结束后立即密封油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报废机动车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拆解,定期清扫,拆解粉尘经沉降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利用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内置烟道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限值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初期雨水依托厂区已建成的1座容积283m3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经1台YW-30溶气气浮机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灵武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与厂区现有生活污水一同经已建成的1座2m3隔油沉淀池和2座化粪池(10m3)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准,外排园区下水管网,进入灵武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厂房建筑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可利用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制冷剂、废油液、含油手套和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时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废贮存场所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设置。 |
2 | 年回收1200吨废旧金属建设项目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区块A区 | 宁夏明源物流有限公司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集散基地13-1号厂房,占地面积1618m2,分为收购区、打包区、堆放区、办公区及附属配套设施,年回收废旧金属12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万元,占总投资的4.86%。 |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旧物资分拣、装卸产生的粉尘、金属切割粉尘,需利用喷雾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再生资源集散基地化粪池及沉淀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灵武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设置分类垃圾箱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分拣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通过分类暂存桶进行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