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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6401120100675759/2022-000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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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责任部门: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名 称: | 关于召开2021年银川高新区安委会第一次 全体(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推进会的通知 |
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银川市2021年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银川高新区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书面传达银川市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表彰202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总结银川高新区2020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在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高新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园区各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准时参加,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
2.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有区外出差旅居史和发烧等身体不适症状的,必须如实向管委会报告情况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参会;对应需要留观、隔离或者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的,不得参会。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测量体温无异常后进入会场。
3.请参会人员单人单桌,保持1米距离。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认真听会,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保持会议秩序。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