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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126401120100675759/2022-0002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2022-04-29
        责任部门: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5-1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部室、园区各企业:

        现将《银川高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高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424


        银川高新区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银川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加大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查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园区党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总体要求,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找差距、补短板,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实现:

        1. 全年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低于120家次;

        2. 对查出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

        3. 对群众、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举报、投诉和信访事项核查率达到100%;

        4. 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复查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辖区企业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检查频次

        2022年,对银川高新区辖区所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列查生产经营单位120家,每单位检查、复查各1次,1次监督检查需1个工作日。

        四、检查时间及内容

        按照“检查要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书面反馈”的原则,做到事先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事中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组织复查,并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事后整理文件资料进行总结归档。

        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安全生产月、国庆节以及其他重大、敏感时期,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暗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1.“两节”、“两会”时段(1-4月份)。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六个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应急个体防护装备器材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严防泄漏、中毒、爆炸、燃烧等事故发生;检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生产月”时段(5-6月份)。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及工地的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施工用电、动火作业、高空作业、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语等重点高危环节。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全范围安全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情况;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情况;检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全过程记录台账情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演练等。

        3.暑期(汛期)时段(7-9月份)。重点检查人员密集、现代纺织等企业落实通风、降温、防水、防潮、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情况;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国庆节(10月份)。重点检查危废处置、金属冶炼等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在安全管理、高温熔融金属、燃气方面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未按照要求淘汰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等违法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构及应急响应是否及时有效。

        5.初冬时段(11-12月份)。重点检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各类资料台账是否健全,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完好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等;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演练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要深入分析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手段。明确专人负责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报送工作,并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同步录入有关政务公开系统,同步开展监督检查计划网上填报等工作,做到以信息化推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严格监督检查纪律。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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