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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0086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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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名 称: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补充下达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承储计划的通知 |
宁夏广玉面粉有限公司:
根据《银川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前期我局对市级应急成品储备面粉承储计划进行了调整,现有部分储备指标结余,经实地查看、协商企业,9月1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由你公司承担承储任务,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
补充下达你单位银川市应急成品粮储备指标为:特二粉300吨(含原有承储指标共计1100吨)、国标三级大米吨、食用植物油吨,,本次储备指标承储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资金及补贴标准
应急成品粮油成本资金由企业自筹,费用补贴标准为应急成品粮食每吨每年260.00元,应急食用植物油补贴标准为每吨每年70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是保障粮油市场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完善市场应急机制的重要内容,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粮油市场供应的重要性,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完成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任务。
(二)强化企业应急管理。企业在落实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的同时,要成立企业应急成品粮油领导组织机构、提出承诺书、积极制定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动用的应急预案等,并做好垛卡、保管帐、报表的记录报送等准备工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适时开展应急知识及应急管理培训。
(三)监督检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定期开专项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监督检查项目包括管理、数量、质量、卫生、三防措施、安全生产、账务记录等内容。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也要承担起应急粮油日常监管的责任。
(四)质量抽查。承储企业在确保成品粮油库存质量的前提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抽查,样品委托有粮油检测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检验,结果作为储备费用拨补的依据之一。
(五)计划验收。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于10月15日左右进行计划验收,请企业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