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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44/2021-0003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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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
名 称: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宁粮执法〔2021〕25号)要求以及银川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就做好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365bet足球盘口_365手机体育app_beat365网页登录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使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监管信息要通过该平台全量归集。
(二)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监管部门要依据《2021年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结合实际,统筹制定本单位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含本单位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对相关重点检查事项实施综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和抽查工作指引或抽查工作细则。要结合工作需要,切实健全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信息,并进行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归集到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平台。同时,逐一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的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工作程序、方法、抽查检查结果的类型及录入标准、检查依据等,为执法检查人员提供操作指南,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四)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施联合惩戒,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五)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好计划制定及备案(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和上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备案)、对象抽取、组织实施、结果公示等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市场监管等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要强化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要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坚持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信息反馈。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汇总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28日前、11月26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年终“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和抽查数据信息。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科)。
联系人:路程睿 联系电话:0951-5155653
电子邮箱:yc_lsj@163.com
附件:2021年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工作清单及抽查计划(附银粮发19号).xlsx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