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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47/2021-00197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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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供热燃气服务中心 |
名 称: | 银川市2020-2021年度供热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宁建(城)发〔2017〕3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要求,市市政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信访局等部门,邀请了供热行业专家、新闻媒体代表和热用户代表组成银川市区2020-2021年度供热质量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对市区12家大中型供热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上一年度为14家,2家企业因经营等问题被清退出供热市场)。现就2020-2021年度12家供热企业评价结果公示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办法>
一、评价依据
供热质量评价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宁建城发(〔2017〕31号)和《关于修订银川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考核表的通知》(银供燃通(〔2020〕64号)规定,采取百分制量化测评。
二、评价标准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质量评价办法》供热质量综合评价等级,根据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分为A级-绿牌供热单位、B级-蓝牌供热单位、C级-黄牌供热单位、D级-红牌供热单位四个级别。
(一)A级-绿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优秀单位,评价指标得分≥90分;对得A级-绿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予以项目、资金支持,在执法检查时可以采取抽检的方式进行,供热单位需要扩展供热区域时,可以优先给予考虑。
(二)B级-蓝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良好单位,评价指标得分≥80分,对得B级-蓝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不做重点监管,由供热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监管,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C级-黄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一般单位,评价指标得分≥70分,对得C级-黄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进行重点监管,不允许其新接管或者扩展供热区域。
(四)D级-红牌供热单位为供热质量不合格单位,评价指标得分≤70分,对得D级-蓝牌供热单位,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供热经营许可证。
三、评价结果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2020-2021年度银川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
(一)A级-绿牌供热单位8家
1.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
2.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
3.银川市热力公司
4.宁夏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5.宁夏百新热力有限公司
6.宁夏隆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7.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
8.银川平颢热力有限公司
(二)B级-蓝牌供热单位3家
1.宁夏瑞兴热力有限公司
2.宁夏天煜供热有限公司
3.宁夏盈盛达热力物业有限公司
(三)C级-黄牌供热单位1家
1.宁夏林盛供热有限公司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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