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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47/2020-00197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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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市容管理科 |
名 称: |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9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
银川市工商联:
关于银川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91号提案“关于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的提案”已转至我局办理,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银川市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问题,因政府体制改革、职能调整等情况,使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户外广告市场的发展。
一、关于“归口不明确,多头管理制约市场发展”的问题
按照2019年市政府114号文件的要求,银川市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已下放到辖区属地管理,目前从审批、广告位经营权的拍卖全部由辖区职能部门负责,我局不再参与审批管理工作,主要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进行监管。多部门负责带来的多头管理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二、关于“现行的《银川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下称《管理条例》)与当前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该《管理条例》于2013年10月1日颁布实施,按照法规修改规定,上位法有变动或地方性法规不适应当地实际的情况下,可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委员提出的建议,市政管理局已将《管理条例》列为2021年法规修改计划,我局会按照委员提出的建议,结合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的实际认真梳理逐条修改,届时我局会将修改草案公布社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后上报市人大。
三、关于“户外广告市场秩序不规范
整体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市场环境不够公平公正”的问题,《管理条例》于2013年10月实施后,2014年原银川市城管局按照条例规定,分批对银川市户外广告位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因广告资源的拍卖在银川市是首次进行,缺乏经验,业务部门是“摸着石头过河”,广告位经营权拍卖工作进度慢,周期长,批次多,造成了大量的户外广告资源仍由以前通过拍卖取得的经营权的企业使用;加之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因素,造成了广告市场的混乱局面。
2019年市政府119号文件规定,将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权下放到各区后,我局针对目前广告市场存在的实际情况,将现实存在的问题罗列了清单移交辖区政府,并先后两次组织辖区对户外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辖区已对未列入拍卖的户外广告进行了逐街清查,凡未列入拍卖的广告位一一进行甄别,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进入拍卖程序的一律进行拍卖,通过有效的整治,相信广告资源市场会逐步规范。
感谢银川市工商联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建议。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