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kjmqz120.com)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邮编:750011;电话:0951—5556531;传真:0951-5556532)。
一、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立足医疗保障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了医疗保障政务公开水平,营造起良好的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环境。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压实政务公开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负责医保政策类政务公开工作,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科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及医药服务价格类政务公开工作。在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有关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全员培训,提升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络舆情管理、新闻发言人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信息公开程序和形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和“三审三校”制度,始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把好政务公开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三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局办公室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掌握了诸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具体要求,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四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积极制定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参加了市委网信办、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医保局绩效考核范围。五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我局认真维护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栏目,及时将医保信息上传网站,做到栏目不空,信息更新及时。六是始终持续高度重视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信息回应、民意诉求反馈等工作,畅通诉求渠道,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做好社会回应。2020年,我局共接到“12345”政府热线平台派件、政民互动、信访局转办件、市民来电等各类信访件200余件,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办理件8件,全部及时办理,满意率100%。七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按照自治区、银川市行政职权事项梳理要求,会同编办进一步调整确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医保局栏目进行公开,进一步强化群众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八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自治区、银川市要求,统一预决算信息公开模板,及时、准确、全面的主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部门预算,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化、细致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九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向“365bet足球盘口_365手机体育app_beat365网页登录银川”网站上传了医保基金监管处罚结果9件,通过该网站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十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及公示。2020年,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定领导、定科室、定时限、定任务、定责任,切实做好2件银川市人大建议和7件银川市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办复率100%,与代表、委员沟通率100%,满意率100%。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行了公示公开。十一是政策制定和解读工作。我局研究制定的《 银川市医疗保险按病组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已上报市政府审定。下一步我局将及时联系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在《银川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0年,银川市医疗保障局依托银川市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平台,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细化工作流程,明确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的时限和程序,切实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合法性、有效性、规范性。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为自然人通过市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平台申请公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包括药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已按程序予以公开答复,按期办结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加强信息管理
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关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川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栏目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零差错。2020年,银川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未出现泄密、重大错误等问题。
(四)加强平台载体建设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银川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做好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栏目内容更新、信息上传、政民互动等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年共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信息30项。
(五)监督保障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和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标识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标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导意见>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9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人员队伍建设方面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标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将通过多种方式,针对性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府热线答复、热线工单办理等专题培训学习,强化领导干部、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理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二)政务公开宣传不足
医保工作宣传不足。下一步,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评估参保群众呼声较高的医保问题、建议,加强互动交流,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重要会议、集中宣传月等信息发布机会,积极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提升市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