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一、总体情况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立足医疗保障工作职能,进一步组织完善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全面宣传银川市医疗保障工作,促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参保企业和人民群众。
(一)主动公开。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全年信息发布共计36件,未出现泄密、重大错误等问题。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将医疗保障信息公开纳入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二是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及时公开各类主动公开文件,增强医疗保障政策、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落实落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依托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平台,银川市医疗保障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时限和程序。2022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及时响应申请人诉求,得到群众满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川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栏目发布内容的审核管理,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医疗保障信息发布零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谋划建设“银川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拓展医疗保障信息宣传新媒体,提升服务群众新能力。二是积极开展医疗保障网上“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介绍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工作情况、“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示范市创建等医疗保障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2022年医疗保障创新亮点。
(五)监督保障。一是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根据2022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二是积极参加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还需提升。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仍显不足,公开形式内容存在单一化、表面化等问题。下一步,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将通过多种方式,针对性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12345”工单办理等专题培训学习,强化领导干部、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理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群众参与度还不够高。医疗保障政策专业性强,与群众就医报销密切相关,但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的知晓率、理解度还不够高,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要持续加强。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评估参保群众呼声较高的医保问题、建议,采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周末讲坛、专题宣传会议、集中宣传月等信息发布方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提升市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对政务公开领导。1.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积极谋划2022年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将公开工作纳入医保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同考核。2.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落细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落实日常工作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了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扎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开。1.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起草《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卫健等各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专家等单位和个人意见后,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后,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2022年5月18日印发执行。2.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卫健等各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专家等单位和个人意见后,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后,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于2022年4月10日印发执行。三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加强执法公示。按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栏目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银川市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证持有人员信息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等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行政检查有关事项,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事中公示。2.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促进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涉及银川市医疗保障局的行政复议、听证及诉讼事项。3.落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积极聘用我市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我市医保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落实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五是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要求,及时做好医保预决算公开工作。六是按照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要求,发布了《银川市医疗保险按病组分值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转发了《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政策解读。七是加强“12345”一号通平台、银川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和市长信箱的日常管理,全年办理“12345”工单和市政府转来的市长信箱反映诉求、意见建议的工单信件1000多件,及时有效完成答复。八是2022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及时响应申请人诉求,得到群众满意答复。九是切实做好上传市政府网站内容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将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医保局栏目打造为医保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十是扎实开展医疗保障网上“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介绍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工作情况、“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示范市创建等医疗保障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关心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人民群众展示了2022年医疗保障创新亮点,持续深化公众参与和监督医保工作。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二)本机关2022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hkjmqz120.com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8745;传真:0951—6888594〔请注明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