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
索 引 号: | 1264010073599240X7/2022-00008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责任部门: | 综合科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信访工作应急处置预案》《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中心突发事件、信访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现将《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信访工作应急处置预案》《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全面提高中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银川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芳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秀剑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学平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王海燕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科科长
任宏斌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科科长
李 强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李学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银川市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中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报银川市应急指挥部。
2.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中心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完成银川市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负责中心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中心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实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银川市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银川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恢复与重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紧急安置场所,做好受伤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三、应急保障
1.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中心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2.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中心党组统一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调用。
3.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维护: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附则
1.本预案由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信访工作
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证我中心在葡萄酒产业发展中心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产业发展和稳定大局,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中心党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二、组织保障
成立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芳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秀剑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学平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王海燕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科科长
任宏斌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科科长
李 强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李学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职责
1.处理日常的来信来访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上级交办的有关案件进行督办、督查,并严把结案质量关,随时向信访局报告工作和结案情况。
4.按时参加上级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5.及时了解全市葡萄酒产业的稳定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做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制度保障
1.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2.坚持科室责任制。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明确葡萄酒生产企业信访工作的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并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跟踪落实。
3.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处置失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坚持下访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方法,由上访变为下访,深入基层,广泛宣传葡萄酒产业政策,倾听服务对象的呼声,摸清潜在的上访苗头,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带有产业共性的问题。
五、应急措施
发现重大产业信访苗头或事件发生后,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综合科牵头,立即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
2.立即将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向市信访局及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3.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4.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自治区上访,对已进京、进自治区、进市政府的集体上访群众,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尽快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工作。
5.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与各县(区)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六、附则
1.本预案由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中心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强化机制,积极应对。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中心党组及时研究部署,强化各科室联防联控、快速响应、上下联动,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2.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
3.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落实防控应急责任,全面落实精准防控措施,做好高、中、低风险时期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
4.公开透明,实事求是。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把时限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误报、谎报。未经授权,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任何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芳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秀剑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学平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王海燕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科科长
任宏斌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科科长
李 强 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李学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及分工
综合科:负责中心疫情防控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出入外来人员登记、测温、健康通行码查验等,及时掌握中心来(返)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报告情况,配合开展集中隔离观察、排查追踪、健康监测、随访管理等工作;协调做好中心防控应急物资供应、储备、调拨等工作;负责中心办公场所定期消杀;协调并指导各科室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完成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科室责任人:李学平、张惠)
项目科:负责本科室人员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本科人员外出等登记、排查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本科室人员与中高风险来(返)银人员及有境外旅居史来银人员接触情况,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调溯源等工作。(科室责任人:刘思凡)
技术科:负责本科室人员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本科人员外出等登记、排查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本科室人员与中高风险来(返)银人员及有境外旅居史来银人员接触情况,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调溯源等工作。(科室责任人:安冬梅)
产业科:负责本科室人员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本科人员外出等登记、排查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本科室人员与中高风险来(返)银人员及有境外旅居史来银人员接触情况,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调溯源等工作。(科室责任人:谢岳)
三、应急处置
(一)快速响应
当我市出现新冠肺炎输入性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对“人、物、环境”开展常规监测中发现阳性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1小时内恢复应急响应指挥体系,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入紧急状态。
(二)快速处置
1.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调溯源工作,精准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尽快查找本中心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一般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对本中心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排查,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送指定医院筛查和诊断。
3.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和随时消毒。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的污染场所做好全面终末消毒和随时消毒。
(三)快速保障
切实做好本中心隔离或封闭场所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人员必需生活品供应。协调周边卫生医疗机构完善诊疗流程。
四、应急响应结束
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患者均得到有效治疗并康复出院,且经过2个最长潜伏期,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时,由卫生健康部门召集新冠肺炎专家组队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待领导小组宣布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响应结束,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