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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kjmqz120.com 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5555990(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5556006(请注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以“五公开”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部门文件、公告公示、计划总结等基础信息。年初,召开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来自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的委员对《银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议题进行了审议,提高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及时在网上公布。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及宁夏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办事指南、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将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在网上公开。严格落实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公开了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继续落实政务信息管理要求,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政策文件及时在网站发布。2021年,共发布信息391篇。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1年,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利用新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政民互动平台,及时、便捷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回复“12345”热线200条,市民大厅服务质量“好差评”转办51件,市委督查室、信访局转办1件,网站政策咨询30条,微博咨询建议76条,银川市政民互动平台受理咨询投诉11条,已全部按时答复。在市民大厅D3办事大厅、各分中心办事大厅、中心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i银川APP、电视等媒体上开展广泛宣传,提升公积金的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2021年度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修正信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1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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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信息内容较为单一,主要为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方面的信息,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包括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下一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按照《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今年以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管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制定《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中心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根据“谁主管、 谁产生、谁负责”的公开原则,围绕重点领域,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全方位加强政民互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实时跟进推动。加强信息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重点任务。

        (二)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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