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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2-00450 发布日期:2022-06-2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成立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

            组  长:刘国强    市委副书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灵武市委书记

                    李全才    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纪伏荣   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陈元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仿英   市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玉贤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李锦浩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传东   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刘  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贤盛   市委编办副主任

                    柴鹤忠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  磊   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小林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督学

                    赵建锋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杜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金勇   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

                    夏洪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  华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红炬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高晓杰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范永胜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  静   市交通局副局长

                    金龙高   市水务局副局长

                    段建宏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强朝辉   市文旅广电局四级调研员

                    时新花   市卫健委副主任

                    刘  虎   市统计局副局长

                    惠文杰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陈  君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吴光伟   共青团银川市委员会副书记

                    蔡学红   市妇联副主席

                    王文东   市工商联三级调研员

                    马勇宁   市残联副理事长

                    白  辉   兴庆区副区长

                    李  鹏   金凤区副区长

                    丁  明   西夏区副区长

                    吴  伟   灵武市副市长

                    林  骏   永宁县副县长

                    王继斌   贺兰县副县长

            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由市乡村振兴局局长陈玉贤担任办公室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赵艳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继续担任,不再另行调整。

            二、职责分工

            1.市委农办。主要负责市领导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召开相关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的协调筹备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需报请市委、市政府决策和解决的事项,督导成员单位落实市领导的指示批示。

            2.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统筹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选派管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建强村级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会同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研究提出壮大移民村集体经济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3.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大力宣传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重要成就。

            4.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5.市委编办。主要负责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适时研究制定乡村振兴部门“三定”方案,明确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界线和任务分工。参照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工作分工和运转机制,理顺乡村振兴部门与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边界。

            6.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行业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地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及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支持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7.市教育局。主要负责推进农村教育帮扶工作,聚焦农村群众子女就学问题,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办学条件、教育信息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市科技局。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集中产学研科技力量,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研发、引进和集成示范,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9.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加强脱贫村和移民村(社区)公安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学校、医院等场所公共安全水平;引导移民群众和自主迁徙农村居民将户口转至迁入地,对暂不迁转户籍的,按照规定通过办理居住证等形式进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农村常住的自主迁徙居民进行彻底排查,清理移民村(社区)“一人多户”问题。

            10.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做好“三类人员”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工作;落实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

            11.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中央、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强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巩固脱贫成果的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各类巩固脱贫成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指导各县(市)区发挥好乡村振兴基金作用。

            12.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就业信息台账;指导各县(市)区精准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惠民政策;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有效供给。

            13.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移民村宅基地和房屋“两证合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4.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完善脱贫村和移民安置区污水管网和收集处理设施,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5.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做好农村地区住房建设、危房及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工作。建立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16.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完善脱贫村、移民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保障建制村(移民村)通客车、通硬化路,支持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

            17.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做好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健全饮水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全面推广“互联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农村人饮安全水平,提高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证率。

            18.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支持各县(市)区农村地区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群众共享产业发展红利。做好农村居民收入监测工作。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牵头抓好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作。

            19.市商务局。主要负责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脱贫村、移民村(社区)发展电子商务,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培育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积极开展消费帮扶,推进“数字供销”建设,开展网上营销,提升脱贫村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0.市文旅广电局。主要负责开展全市文化扶智工作,加大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供给,完善提升农村文化设施,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发展文旅产业。

            21.市卫健委。主要负责组织监测易返贫致贫人口患病情况及落实医疗服务各项救治情况,持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动态监测并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完成国家、自治区相关平台各项工作指标任务,持续提高脱贫村、移民村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2.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对接协调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做好全市脱贫人口和移民群众收入监测、数据分析工作。

            23.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在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方面加大对脱贫村和移民村(社区)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落实金融帮扶政策,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提质增效,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统计监测,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做到“应贷尽贷”。

            24.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牵头抓好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力实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推进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创建工作;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断深化闽宁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

            25.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长效机制,做好监测对象及农村脱贫人口参保工作,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综合保障。

            26.团市委。主要负责落实“百千万”工程,服务返乡青年、培育本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动员农村青年发展产业,进一步带动就业。继续实施好希望工程。

            27.市妇联。主要负责继续开展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帮助妇女创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活动。

            28.市工商联。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重点推进脱贫村和移民村(社区)产业发展、就业支持等工作。

            29.市残联。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好残疾人产业、就业、创业等帮扶政策;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必要的照料服务;积极配合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农村重度残疾困难人口救助金等补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21〕14号)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推动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全面振兴。

             (二)压实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对照分工、研究部署、制定措施,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抓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银川市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围。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总结、及时报送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市委农办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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