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物发〔2021〕63号
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房屋管理单位或相关业主:
为了规范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与金凤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对森林半岛4-4号公寓楼电梯曳引机维修更换共1个申报项目进行了核查,并经现场勘查,确定列入2021年(第三批)项目计划,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针对以上符合使用要求的项目,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需对申请单位所申报的维修项目进行指导、监督项目申报人尽快组织编写施工建议书、入户征求业主意见、施工单位招投标、选聘施工监理单位及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等工作,确保申报维修使用的项目能顺利实施。
二、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业主征求意见回访,申报资料审核等工作。
三、项目申报人在选聘施工单位时要严格把关,按照《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维修金额达到要求的(总费用超过30万元、单体工程超过5万元、没有业主大会的或经业主大会决定招标的),必须要经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维修单位,要杜绝挂靠现象出现。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与施工项目相应的资质,施工单位出具的发票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自开税务发票。电梯维修工程预算在1万元以上或其他单项维修工程超过5万元以上的(应急抢修决算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审价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价。
四、针对列入计划中专项维修资金未足额交存或余额不足的使用项目,项目申请人应积极组织相关业主做好资金筹措工作,确保维修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申请人须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记录,重点对施工质量及安全保障、隐蔽工程监督检查及资产清理,为工程结算提供有效数据,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工程监理和审价费用等计入维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各维修项目申请人可登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zjj.hkjmqz120.com)“政务公开”栏下载相关表格。
特此通知。
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